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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和“百花奖”学生的通知

来源:杨凌高新小学  作者:过客  日期:2007-05-22
杨凌高新小学2006~2007学年度
关于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和“百花奖”学生的通知

在“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我校将对一年来涌现出的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及百花奖学生进行表彰奖励,以鼓励先进,树立典型,让广大少年儿童在榜样力量的感召下健康成长。
一、评选比例
1、三好学生(15%):按在册生数计算(四舍五入)
2、优秀少先队员(15%):按在册队员数计算(四舍五入)
3、评选“百花奖”(70%):单项奖项目各班自立
二、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条件
①思想品德好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热心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团结同学,遵守纪律,热爱劳动,自觉执行《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②学习好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上课专心听讲,积极思维,踊跃发言,能认真独立完成作业,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积极参加科技活动,各科成绩均在优良以上。
③身体好
能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文体活动,上好两课两操,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优良。
(二)优秀少先队员评选条件
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集体、勤奋学习,勤于思考、品学兼优,乐于助人,并能在“手拉手”互助活动及体验教育活动中努力学习实践,进步明显,成绩优秀。
(三)“百花奖”学生。一年来,学生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设单项奖。
三、评选方法
1、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及“百花奖”学生由各班组织评选产生。
2、本次学生评选,要求人人有奖、个个进步。力求评选不重复、不遗漏,公平、公正、准确。
四、评选时间
5月22日各班进行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百花奖”学生评选,下班前将三好学生、“百花奖”学生名单报教导处,优秀少先队员名单报大队部。
200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