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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系学生出行安全 文明交通从小开始

来源:杨凌高新小学  作者:不详  日期:2013-03-15
杨凌高新小学地处示范区科教街,学生上学、放学要经过几处交叉路口和穿越几处汽车高速行驶的路段,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因此,交通安全成了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多年来,为了普及学生交通安全教育,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学校和示范区交警部门共同创建交通安全学校。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始终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以“安全乘车、安全骑车、安全走路”养成教育为主要内容,促进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集中开展多种形式和内容的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小学生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了小学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维护了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和促进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保证活动长期有序地开展,交警队和学校共同设立了“学校交通安全教育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安排学校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组长:曹秀英(校长)
副组长:王妮(示范区交警支队新区中队队长)董军智(副校长)、强广林(副校长)
成员 :何立军 、訾明春、史晶、汤炳文、宋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德育处,由史晶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落实学生交通安全工作措施,确保学生的交通安全。同时,交警队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环境的治理,排查处理道路交通隐患。交警坚持学生上学、放学时在科教街执勤,保障学生出行的安全。
二、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一)校外亲身感受,培养学生的自护能力。
为开展交通安全社会实践活动,锻炼学生的实际能力,交警队与学校先后组织了 400多人(以低段小学生为主)参加“安全小黄帽在行动”、外出看交通状况等活动,使学生感受到了遵守交通法规、珍惜生命的重要性。学校聘请交警中队队长王妮、交警丁蕾等为校外安全辅导员,定期给学生作交通安全知识讲座。从而使学生提高了交通安全意识,学会了保护自己,这对维护学校秩序,执行交通法规起到了积极而有效的作用。
(二)校内广泛开展学生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1、进行“交通安全在我心中”为内容的教育课。学校利用班队课多次组织交通安全教育主题队会、知识比赛、知识问卷及“交通安全广播”等活动,使全校师生受教育率达100%,实现了交通安全教育进学校的目的,学习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2、以点带面,培养 “校园小交警”。为开展交通安全社会实践活动,锻炼学生的实际能力,2009年3—4月举办了“小学生交通警察指挥手势培训班”,参加人数200余人。通过培训小交警掌握了有关安全法规常识及交通指挥手势,并在全校进行推广,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受到社会的广泛赞誉。
3、利用学校闭路电视系统向全体师生放映交通安全宣传影片。血淋淋的事实和痛不欲生的场景,触目惊心,全体师生观看后都深受教育。很多学生都写了观后感,对失去双腿坐在篮球里的小孩无比同情,对肇事司机强烈谴责。此外,学校与交警中队联系,将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交通标志牌和事故案例图片制作成展板在校园进行展出。“红灯停,绿灯行,遇到黄灯等一等”许多交通常识深深地印在学生的脑海中。
4、利用各种载体,广泛开展 “文通安全宣传”活动。学校开辟专栏,各班黑板报以“交通安全专版”进行宣传;校园里张贴了交通安全教育标语和宣传画并进行了题为“关爱生命,安全出行”绘画展览;以上活动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从而形成了浓厚的交通安全氛围。
5、每学期开学,德育处召开乘车学生及骑自行车学生会议,以《学校交通安全及文明乘车规定》、《交通安全须知》、《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以及交通警察指导手势等为学习内容,提高学生安全意识。每周召开车长、小交警会,了解学生上放学路上的情况及时教育。利用教工大会加强对学校教师安全教育,将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考评体系,将遵守交通法规情况纳入师生个人操守评定,纳入班级、教师、学生评优标准。
6、通过家长会等形式,对家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交警队向学生家长发出了题为“关爱生命,安全出行”的致家长公开信;要求家长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必要的走路和行车安全提醒,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三、紧密合作、取得成效。
通过学校与交警队长期配合,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标志、表现和停车泊位设置规范、完善;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停放有序,交通秩序良好。双方合作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交通安全工作已深入人心,遵守交规已成为学生的自觉行动,做到了安全走路、安全乘车、安全骑车,多年来在校学生、教师无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责任事故,确保了师生的生命安全,从而使领导放心、家长安心。学校先后荣获了全国文明交通示范学校、全国精神文明单位、陕西省交通安全示范校、陕西省平安校园等多项荣誉,陕西省副省长李金柱亲临学校视察,对于交通安全进校园的开展情况给予了高度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