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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物资财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财产物资管理,保证学校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提高资产的使用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务处为学校财产实物管理的职能部门,对学校财产进行归口管理,各处室、教研组、班级应制定自己所管辖范围的财产物资的具体办法,明确各自所管辖的权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二、坚持以教学为主轴,保证教学手段现代化,保证供应,讲究实效。学校所属各处室、教研组、班级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自己所管辖使用的财产造册登记,每月底盘存一次。
  三、从学校实际出发,把需要与可能结合起来,厉行节约,物尽其用。购置、建造财产物资时,要从学校实际出发,认真解决学校“供”、“求”矛盾,使学校有限的经费真正用于急需的设备、仪器与教学上,以提高每件物资的最大经济效益。
  四、财产物资管理要账物相符。学校对财产物资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性能、用途、存放地点、保管人、使用人以及购进、调出、报废、清理等增减变动情况,作好详细记载并登记入账卡,还应经常检查,核对,如有缺要及时查明原因,妥善处理,做到账卡相符,账物相符,账据无误。
  五、固定资产、材料和低值易耗品归口管理办法:
   1、分类编号,登记建账,根据学校财产种类繁多,规格不一的特点,按照一贯的标准,把校产分为固定资产、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等三大类,固定资产不论是购入、自制、调拨的。在使用前必须进和行验收编号,逐次登记、造表册建设固定资产总账,分尖账及明细账。坚持每月底会计根据保管员的验收入库单及报销单登记入账,做到账面相符。
   2、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用量较大,又要保持一定的库存数量。
   3、建立《库存材料明细账》进行核算管理,月底会计与保管员核对余数,并互相签字负责。
   4、购物验收制度。凡购进货物,需带实物和发票经保管员验收登记签字,领导审批,才能报销,以防弄虚作假。
   5、领发登记制度,凡领物必须办理领物登记手结实并签字,以明责任,防止校产的漏洞和遗失,掌握校产的去向及用途。
   6、保管责任制度。各组室需要的办公用具、电工、炊具等必需的工具,学生的课桌登、床铺、玻璃等均应在期初办理交接手续,把保管责任落实到班组、室及个人。
   7、赔偿制度。凡是损坏、遗失校产者,决不姑息迁就,一律照价赔偿。
   8、学校财产主要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时间较长,单位价值较大,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其原有实物形态的物质资料。
  认定固定资产标准一般为:
  1、使用时间在1年以上。
  2、单位价值在50元以上。
  2、耐用时间在1年以上的成批种类财产(如课桌椅、图书、录像带、录间带和磁卡等)
  固定资产的分类一般为:
  1、房产。
  3、家具设备:办公桌椅、课桌椅、框架、实验桌椅、会议桌椅、沙发、床铺等)。
  3、教学设备:教学仪器、标本、模型、电教设备等。
  4、图书(包括各种音像资料)。
  5、文体设备:体育器材、乐器、服装等。
  6、炊具器皿。
  7、交通运输工具:机动和非机动车辆。
  8、文物陈列品。
  9、医疗器械。
  10、办公与事务用品:电器设备、打字机、速印机、复印机、计算机)。
  11、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