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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考勤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强化自我约束能力,增强广大教师的工作主动性和责任心。根据杨凌示范区管委会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
  出 勤 签 到 制
  杨凌高新小学所有教师在校工作期间,一律采取出勤考核。每天考勤两次,具体时间为上午上班时间和下午上班时间值周领导负责当周的教师签到工作。学校办公室每月对教师出勤情况进行汇总通报,并按有关规定予以执行。迟到每次扣5元。
  事 病 请 假 制
  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满负荷工作机制,教师在上班期间一律不会客、不外出,不干一切与学校无关的事情,保证教学秩序正常进行。个别教师确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岗或离校、离岗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假期待遇按学校结构工资制度执行。
  1、 请假类别
  ①病假:因病不能坚持工作,请病假必须持医院诊断证明书,本人填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②婚假:本人结婚给假4天。男女双方均符合晚婚年龄(男25,女23岁以上)享受国家法定休假天数。
  ③产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产假。
  ④丧假:父母及配偶死亡给假4天。
  ⑤事假。按规定办理。
  2请假要求
  ①请假必须在前一天或当天上班前到教导处填写请假条,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生效。离校前交回教科书和教案,办理好交接手续,否则按旷工或旷课对待。
  ②因急病或急事来不及请假者,应委托他人代替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有效。
  ③没有特殊情况,上课前突然请假者,不予批准。
  ④任课教师应按学校制订的课程表上课,不得自行调课。因特殊情况需要调课者,应通过教导处。如私自调课,自行离校,视为旷工。
  ⑤教职工请假在10天以内者(含10天),假期遇有法定节假日可以扣除,请假在10天以上者,遇有法定节假日连续计算。
  ⑥请假期满后,因故不能按时上班,需要续假时,在本地的教职工应提前半天或一天与教导处联系安排课务并到校办理续假手续。在外地以外的教职工应提前通过电函进行续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⑦假满须及时返校销假,恢复工作,超假无特殊原因按旷工对待。
  3、批准程序
  ①教职工请假一天以内,根据影响工作情况由主管校长批准。
  ②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校长批准。
  ③三天以上由学校研究批准。
  会议、活动登记制
  1、 周三政治学习及党员活动由党支部考勤登记。
  2、 各教研组活动由教研组长考勤,年级组活动由年级组长考勤登记。
  3、 各部门安排的会议由各部门负责考勤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