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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 生 公 约

  1、热爱学生,关心学生,面向全体学生,全面关心学生的学习、思想、品德、爱好、健康等方面。不仅要关心较好的学生,也要关心较差的学生。
  2、坚持正面教育,根据学生特长,采取长期的、细致的、耐心说服教育,着重启发和诱导,严禁对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
  3、与学生谈话或批评学生时,对他们的错误应深入了解情况,具体分析原因,以诚恳的态度用道理和事实教育,感染帮助,启发他们自省。不使用辱骂、讽刺、挖苦等词语,不采用侮辱学生人格的错误做法。
  4、学生迟到要进行教育,了解情况区别对待,不应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于教室之外。
  5、上课时间不以任何理由将学生赶出教室,不让学生在上课时间回家取学习用具和他物,以免影响学生听课。
  6、上课时间不让学生回家请家长,如确有急事非请家长不可者,须经教导处批准。
  7、不罚学生在室外做作业,也不因作业不好而撕学生的作业本或摔学生的学习用具。
  8、不因思想、纪律问题或没按时完成作业,而罚学生劳动,做值日或加大作业量。
  9、教师不得擅自对学生实行停课处罚,需要给予纪律处分者,要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10、根据不同季节,区别不同情况,全面关心学生的衣、食、住、行等活动,劳动时间要注意安全,教师要关心有病的学生,并给他们补课。
  11、班主任要经常保持与家长的联系,关心学生校外的思想教育工作。